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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丝笼牡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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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1:一个俗世里的婚姻故事(无男女主可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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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方上凛这个人,本是家中的第二子。

    他父亲母亲共生了三子,他上面有个兄长,下面还有个弟弟。

    其实总的来说,兄弟三人里面,当属他混得最不错,前程最好。

    大哥是个读书人,但是考了十来年也还没考上个什么功名,就是给本地的地方官做个小幕僚,干点操持笔墨的活计,虽然没什么高官厚禄,但好歹算是给自己找了点事情干,叫爹娘和别人说起来,面上也还算说得过去。

    三弟自幼被娇惯着长大,只知道提笼遛鸟、踢猫踹狗的货,文不成武不就,连大哥还不如。偏偏他是个幺儿子,爹娘从小疼到大了,心里也是舍不得的,更没指望他能有什么出息,只想着来日都靠上头两个哥哥接济就是了。

    至于方上凛这个最最给家里添光添彩的二儿子——他是元武皇帝的亲信,更是在元武元年那一年,就凭着自己的本事得到了一个侯爵,让整个方家,也一跃成为了公侯之家。

    方家的父母对他却是最一般的。

    虽不至于说好好地就要讨厌虐待自己的儿子,但是比起对长子的殷殷期盼、对幼子的溺爱疼宠,他这个夹在中间的第二子,总是没那么容易和兄弟们争宠。

    不过男儿家志在四方,方上凛自己也是不在乎这些的。

    这些是前提。

    方上凛的兄长方家大爷方上准,原先是有一个说了媒、过了六定的新婚妻子的,这准新娘姓吴,人称一声吴小娘子。

    彼时,在世俗的眼光下,过了六定的人家,你家的女儿虽则还没出门、还养在你自己家里,其实早已就是别人家的媳妇了。

    倘若在这个过程中,还未成婚的男方准新郎突然遇到意外一命呜呼了,那么这个可怜的女孩子,也要为男方守一辈子的活寡,就这么白身一人,照旧被男方父母接到家里去做媳妇,代替自己死了的这个未婚夫孝顺他的父母。

    若是这女方的父母是个疼闺女儿的,不想闺女一辈子去跳这个火坑的话,只能低声下气地私下拿出加倍的金银财宝,去和女婿的家人协商,求着让女婿的家人写下一封“放妻书”,放了他们女儿一命。

    否则,女方的家人要是强硬地不放手,不把自己的女儿嫁出去守寡,那么男方家人即便是告到官府那里去,女方家人都是理亏的。

    ——而未婚的小夫妻,若是女孩儿先死了,这个男子则可以当做没事人一样重新再娶。

    不过好在这道很不公平的法令,在元武元年的冬天,被怀着身孕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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